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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(52)(2 / 2)

  于是他便问了:林先生,这么多年了,您为什么没有成仙呢?还是说,这已经是仙人了?

  林澍一听他这话就知道他喝高了,明明才一杯白酒下肚,没想到张绎酒量这么差,他随手在两人周围布下一道结界,平静地问:你觉得仙和妖有什么区别吗?

  我不知道,我们道家的古籍里只记载了妖,并不知道神仙是什么样的,不过我们祖上有些天师会自己封自己是神仙,他们法力高强,连百姓都供奉他们。

  林澍对天一道算是熟悉的了,也是看着天一道从辉煌走向衰败的,说实话,对那些自诩天下救世主的道士,林澍并没有好感,而那几个被奉为神仙的臭道士就更令人不耻了,都是是非不分只懂降妖除魔的傻子。

  仙人只是凡人对功德无量或是法力高强的人的一种称唿,上古时代,各界都有法力高强的人物,这些人在普通人眼里就是神仙,不过他们都陨落了,到如今,已经没有这样的人物存在了。

  不啊,如果是这样解释,那我觉得你算得上是了,至少纵观全世界,林先生应该算是最有本事的人物了。

  对于张绎的赞美,林澍心里并不以为然,你们人类不是常说,人外有人天外有天,任何人都有自身的弱点,我也不例外,在某方面我是比别人强些,但只要抓住弱点,同样不堪一击。

  张绎没料到他会这么说,理智告诉他不宜继续这个话题,于是又给自己倒了杯酒,喝了一口才说:我不想知道这个,我就好奇,林先生以前有喜欢过的人物吗?

  林澍没有立即回答,先回忆了一下喜欢这个词的意思,不太确定地问:你这喜欢是指哪方面的?

  张绎大笑起来,算了算了,我觉得我们之间有代沟,某些方面很难沟通。

  林澍不悦地反驳:我并不觉得,我一直在与时俱进,只要你说清楚,我就能明白。

  那你就当我没问吧,我突然又不想知道了。张绎仅存的理智告诉他,对眼前这个妖的好奇心不要太大,知道太多并没有好处。

  可不明白为什么,他对林澍的好奇心越来越浓,想知道的事情越来越多,他惶惶地想:也许终有一天,他会走向自己不愿意走的那条路上,到时候该怎么办呢?

  张绎拍拍脸颊,他是一喝酒就脸红的人,白里透红的肌肤很好看,加上喝醉酒眼神都是水濛濛的,看着比平时稚嫩了不少,其实算算年纪,他也不过二十岁而已。

  走吧,回去了,这里的晚上可冷了,还是躺在炕上舒服。

  林澍突然想起来,他今天一整天都没有去找住宿,这个时间估计也很难找到住的地方了,张绎在他面前起身,拿着手机去付款,然后朝林澍勾勾手,走吧,咱们得走回去了,正好散散酒味。

  走出餐馆,冷风一吹,张绎顿时清醒了几分,看着走在身旁的大妖,神色有点怔愣,他从来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和妖界大佬这么心平气和地相处,如果说出去,恐怕都没人相信。

  可是为什么呢?他真的太想知道了,林澍为什么会愿意和他交往呢?自己身上到底有什么吸引他的地方?

  算了算了,问的那么清楚做什么呢?人家给面子他接着就是,何必打破砂锅问到底。

  林澍见他一会儿摇头一会儿蹙眉,像是在想什么深奥难解的问题,他瞥了眼张绎的手腕,那串木珠还好好地戴着。

  张绎裹紧外套,这地方冷是真的冷,风吹的脸都要干裂了,我还是喜欢南方的冬天,虽然湿冷湿冷的,但起码在户外不至于被冻死。

  林澍脱下外套披在他肩膀上,张绎愣了愣,然后拿下来还给他:不用不用,我穿的很多,只不过这天气穿再多都觉得冷,而且你这件风衣除了好看真没有保暖作用。

  说完他又瞥了眼林澍身上仅存的一件衬衫,提议说:虽然我知道你不冷,但你好歹入乡随俗吧,做做样子也好,免得被人当异类,我看孙一凡他们就挺上道的啊,冬天好歹还知道穿件薄薄的羽绒服。

  林澍解释说:我与他们品种不一样,耐寒能力也不一样。

  哦~张绎恍然大悟:我明白了,你是生长在北方的树吧,难怪不怕冷。

  林澍哭笑不得,但也不好解释他的说法,在他生长的那个时代,其实很难分清东南西北,而且那时候整个地球的气候也不是这样的。

  走回住所,张绎看到门口挂着的红灯笼,搓了一把脸,我现在觉得当演员也是挺有意思的一个职业,可以到不同的地方拍戏,演绎不同的人生,像这样的地方,如果不是为了拍戏,我一辈子都不可能来一次。

  林澍早就走遍了天下,他有漫长的生命,不过人类不同,短暂的几十年要想走遍世界确实很难。

  如果你准备在这一行干下去,喜欢总比不喜欢好,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已经是人生一大幸事。

  你说的对,我以前一直想做一名天师,可是最近我仔细想想,我之所以以这个职业为目标,更多的是因为不甘心,从小师父就说我将来一定会成才,我也这么认为,十几年的信心突然崩塌了,人就有点缓不过来,脑子里一根筋似的想在这个行业做出点名堂来,可试过了才知道,不行就是不行,付出的努力并不会变成果实,事倍功半,反而是进了娱乐圈,我发现自己如鱼得水,每个导演都夸过我,夸着夸着我就真的以为自己天赋异禀了,是不是挺可笑的?

  林澍认真地看着他,为什么觉得可笑?他们又不是骗你的。

  一半一半吧,你要知道,人类说话呢都是喜欢夸的,他们会把你五成的好说成十成,一来嘛,让你增加自信心,更有动力,二来嘛,也许是因为你背后的人,所以我理智的时候都把这种夸赞减半来听。

  林澍觉得没必要,既然你都说了,人类就是这样的性格,那有何必那么理智,他们夸你就收着,你本来就很优秀,我看过你演戏,确实挺有天赋的,至少演什么像什么。

  能得林澍一句夸奖,张绎心情异常好,忍不住吹起了小曲儿,等推开家门,还不忘跟他说一句:谢谢啊,我突然有信心在这个行业走下去了。

  那很好,我也期待你站在领奖台上的那一天。

  张绎想了想,笑了起来,好,到时候我把我的第一座奖杯送给你,就当纪念,等千百年后,你从库存里看到这个奖杯,说不定还能想起我来。

  这话题就不太美好了,林澍选择不接话,两人一起进门,没有叨扰到别人,四面的屋子都亮着灯,大家都还没睡,不过谁也没出来看他们一眼。

  林澍让张绎回房间,自己去厨房烧水,看到炖锅里还有鸡汤,也舀了一碗带进去。

  张绎已经换好了睡衣,这边太冷,水资源稀缺,他们也就没有天天洗澡,但对于南方人来说,没有洗澡睡觉本来不算什么,但如果要和别人同床共枕就有些尴尬了。

  那个你今晚还是住这儿?

  林澍把水杯和碗放下,回头看着他说:今天忘记去找住宿了,再借住一晚?

  张绎摸摸鼻子,我觉得你就算去找也找不到像样的,镇上能租的都被剧组租了,反正你也住不了几天,不如就住我这儿吧?

  林澍点点头,瞥了眼床头放着的小树苗,也好,那就打扰了。

  不会不会。张绎走过去喝了一碗水,白酒喝多的后遗症来了,口干舌燥,浑身发热,脑子一会儿清醒一会儿发蒙,他觉得他有必要立即睡觉,免得发酒疯。